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 - 新闻中心 返回
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所需材料
类别: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:2019-10-22 09:14:08 浏览:0 [返回]

申请初始注册的,应当提交下列材料:


(一)初始注册申请表;


(二)执业资格证件和身份证件复印件;


(三)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;


(四)工程造价岗位工作证明;


(五)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,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后申请初始注册的,应当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;


(六)受聘于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的,应当提供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、人事代理合同复印件,或者劳动、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复印件;


(七)外国人、台港澳人员应当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、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书复印件。